[编者按] 自“文轩杯”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知识大赛(以下简称“文轩杯”学法大赛)5月底开赛以来,组委会每日均会接到来自全国各地上百个热线电话,咨询大赛有关事宜。为方便工作,现将几类突出的问题,集中答疑如下:
问:“文轩杯”学法大赛的主题和宗旨是什么?
答:“文轩杯”学法大赛的主题是:学习普及新闻出版法律知识,完善新闻出版法治环境,保障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文轩杯”学法大赛的宗旨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密联系新闻出版系统实际,学习普及新闻出版有关法律知识,推进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新闻出版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完善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问:“文轩杯”学法大赛的赛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文轩杯”学法大赛时间原定为2008年4月至7月,因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经组委会讨论决定将大赛时间推迟为2008年4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是:第一阶段(4-5月),建立大赛组织体系,宣传发动,组织命题,发放大赛指定读物,公布试题和印制试卷; 第二阶段(6-8月),各地新闻出版局、出版社、报刊社、新华书店等出版单位、发行、印刷、复制企业等单位内部选拔赛;第三阶段(9月),省、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汇总基层单位参赛情况,组织收回试卷,送交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组织全国汇总、总抽奖和颁奖表彰。
问:“文轩杯”学法大赛的竞赛形式有哪些?
答:“文轩杯”学法大赛竞赛形式有两种,即“通过报纸”参赛和“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其中“通过报纸”参赛是指参赛选手通过作答刊登在2008年5月23日《中国新闻出版报》第四版上的大赛试题,向大赛组委会邮寄《答题卡》参加全国性抽奖的形式参赛;“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是指选手通过作答本单位购买的大赛指定读物《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实用软件》中夹带的大赛试卷,直接交回向本单位的形式参赛。两种参赛方式试卷内容相同,但参赛程序和大赛奖励方面差别很大。
问:“通过报纸”参赛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答:“通过报纸”参赛的选手须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用黑色圆珠笔或钢笔涂满,不正确的不涂。将填涂好的《答题卡》连同“竞赛标志(复印无效)”沿边线剪下,装到信封内,并贴足邮资,于2008年8月31日前寄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新闻出版报社传媒事业部,邮编100023),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卷,参加全国性总抽奖。
问:“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答:“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参赛选手须将答案直接填在试卷试题( )内。选手答题完毕后请在本单位规定时间,将答卷交回本单位,由本单位自行组织阅卷、评奖。本单位评奖后,再将该试卷交本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部门,由省局统一送交大赛组委会,与“通过报纸”参赛的赛选手一道,参加2008年9月举办的全国性总抽奖。
问:“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选手能获得“双重中奖”,是怎么回事?
答:所谓“双重中奖”机会,是指“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选手,除与“通过报纸”参赛的选手一样,参加2008年9月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全国性总抽奖(全国性总抽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200元,同时由总署政策法规司颁发大赛“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外,还可参加在本单位内部组织的评奖(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同时由总署政策法规司颁发大赛“优胜奖” 荣誉证书),而“通过报纸”参赛的参赛选手只能参加全国性总抽奖。
问:对“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单位有什么奖励?
答:凡“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新闻出版单位(如省市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省市县新华书店、各出版社、各地报社、期刊社、发行企业、印刷复制企业等)人员参赛率达80%以上,平均分70分以上的,由组委会直接奖励该参赛单位组织活动费3000元,并由总署政策法规司为该单位颁发大赛“优秀组织奖”铜牌,同时作为评选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问:有的省新闻出版局仅订购了部分刊登有大赛试题的报纸分发给有关单位作答,能否获得总署政策法规司颁发大赛一、二、三等组织奖铜牌?
答:不能。按照总署新出法规[2008]363号《关于举办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知识大赛的通知》规定,能获得总署政策法规司颁发大赛一、二、三等组织奖铜牌的省新闻出版局,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省级新闻出版局辖区内分别有30家、60家、90家以上新闻出版单位自行组织参赛(主要是指“通过指定读物夹带200份试卷”参赛);2、合格答卷分别在3000份、6000份、9000份以上(主要是指整份试卷,并非报纸上剪掉的《答题卡》);3、平均分70分以上;4、对大赛指定读物的使用和学习情况。
问:参赛单位如何购买指定读物,如何组织参赛?
答:凡欲“通过指定读物夹带试卷”参赛的省、市、县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大队、省、市、县新华书店、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发行印刷复制单位等,可直接向本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部门申购大赛指定读物《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实用软件》(软件中夹带有200份大赛试卷)。本省新闻出版局未统一组织全省参赛的,可直接致电大赛组委会010-62161071订购。
订购完指定读物后,由本单位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指定读物,分发试卷、答题、阅卷和评奖。评奖结束后,统一将合格答卷在2008年8月31日前送交至本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部门。本省新闻出版局未统一组织全省参赛的,可直接致电大赛组委会010-62161071咨询解决。省新闻出版局再将各参赛单位送交的大赛试卷汇总、整理后,于2008年9月15日前统一送交或直接邮寄至全国大赛组委会。选手个人直接将试卷寄往本省新闻出版局或者全国大赛组委会无效。
问:大赛指定读物有哪些内容?对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单位有何帮助?
答:“文轩杯”学法大赛指定读物《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实用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组织编辑,新闻出版总署和各业务司有关领导、各省市区新闻出版局主管局长、法规处长等近百人参编。《软件》中收录的我国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和新闻出版有关案例、行业标准、行政执法文书以及大量新闻出版工作文件,对新闻出版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起草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查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借鉴有关部门的经验和做法,参考相关案例分析,组织干部培训,处理企事业经营纠纷等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帮助作用。
《软件》中收录的几十万件各类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诉讼等37个方面的法规、释义和典型案例,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理论、实务、案例、测评、预警和江平、曹建明、王利明等50多位法学名家关于“如何依法经营管理、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精彩电视讲座等,对各类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数千件法律文书、合同范本、经典管理制度和管理表格,皆具自助功能,无需下载,即可随意编辑打印,是经营管理人员求之不得的工作助手。
问:大赛指定读物《软件》具备那些功能?局域网版定价29980元高不高?
答:《软件》采用浏览器风格设计,有分类导航、标题关键字、正文关键字、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发文字号等多种检索方式,并支持复合查询、跨库检索、在结果中检索等;同时具备“在线升级”、“自动预警”和“自我文件管理”等功能,就像图书管理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等一样,是一套动态的、人机互动的、智能化的高新技术软件产品。
《软件》总计50多亿字,3000多分钟视频讲座,相当于5000多册图书和音像的容量,可同时满足几十台至几百台终端电脑同时在线使用,按500元/终端计算,价值应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为普及《软件》在新闻出版系统内的广泛运用,规定最高定价为29980元,只相当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几十分之一。
问:大赛指定读物《软件》适合那些单位和个人使用?
答:《软件》适合全国各级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各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期刊集团、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新华书店以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有关高校、研究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个人使用。
问:“文轩杯”学法大赛有没有专门的网址?
答:有。选手可以直接登陆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屏滚动“专题”和中国新闻出版网
http://www.gapp.gov.cn首屏。“文轩杯”学法大赛的专用网站网址是
http://xwds.npclaw.com,欢迎选手登陆。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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